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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品牌臥濤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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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2-23 10:01
品牌: |
臥濤科技 |
所在地: |
安徽 合肥市 |
起訂: |
≥1 件 |
供貨總量: |
5000 件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歸口部門: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廳
申報時間
每年認定一次,通常在3月份左右。(具體以當年政府通知為準)
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定義
智能工廠是信息化和智能制造技術在工業企業應用的高級階段,在這一階段,企業內外部通過對數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有效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協同,構建一個全新的數字化規劃、決策、執行智能制造體系,從而實現企業全部業務流程一體化運作。
數字化車間是以產品全生命周期數據為基礎,通過實時獲取制造裝備狀態、生產過程控制數據以及質量控制數據等信息,并與信息系統有效集成,從而實現產品制造全過程透明化管理。
數字化生產線通過將數字化、自動化生產設備按照要求進行結合,按規定的程序或指令對生產過程進行操作或控制,自動完成產品全部或部分制造過程。
政策扶持
1、各縣(市)、區(部分)給予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鼓勵兩化融合服務機構為工業企業提供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規劃設計。
3、建設完成后符合當年市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的給予相應補貼,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智能制造或兩化融合重點項目。
申報條件
一、申報合肥市智能工廠的基本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冊,具有2年以上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智能工廠固定資產總投資達5000萬以上,(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且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并已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組織實施機構,編制了信息化發展規劃;
(三)企業兩化融合發展處于綜合集成階段向協同創新階段過渡,在智能生產、智能經營、智能設計、智能決策、智能產品以及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較突出的示范作用;
(四)設計數字化:信息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要求在80%以上;
(五)設備智能化:數控裝備必須占生產裝備總數的65%以上,數字化車間不少于2個;人機智能交互,應用工業機器人不少于5套;實現智能制造的生產模式;
(六)生產管理:通過制造執行系統(如MES)優化企業生產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并實現了生產系統的實時監控;
(七)質量管理:能夠基于物聯網技術實時在線檢測和控制能耗設施,實現現場的數據采集、過程監控、設備運維與產品質量跟蹤追溯、優化控制和集約化生產;
(八)“互聯網+”協同制造:企業積極利用互聯網發展個性化定制或服務型制造;或開展眾包設計研發和網絡化制造等新模式;
(九)管理智能化:以信息技術為主導,實現工廠生產操作、生產管理、管理決策三個層面全部業務流程的閉環管理,構建一個全新的智能制造體系,推動智能制造生產模式的集成應用,繼而實現整個工廠全部業務流程上下一體化業務運作的決策、執行智能化。
二、申報合肥市數字化車間的基本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冊,具有2年以上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數字化車間固定資產總投資達500萬以上,數字化生產線投資達100萬元以上(建設周期不超過1年半),且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積極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組織實施機構,編制信息化發展規劃;
(三)企業兩化融合發展處于單項應用階段向綜合集成階段過渡;
(四)設備數字化:具備數字化生產線的基本要求,數控裝備必須占生產裝備總數的60%以上,全自動化生產線不少于2條(流程制造業不少于1條);
(五)管理信息化:以MES為核心,關鍵數控設備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聯網,實現對車間現場網絡化監控和可視化管理; 建立起適應數字數量傳遞的零件數字化工藝設計、數字化加工、生產現場管理和質量檢測的綜合自動化應用環境。
認定程序
1、組織申報。由各縣(市)區經信委(經促局)、開發區經貿局組織企業申報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加蓋公章后上報市經信委,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2、評審認定。市經信委組織專家對上報的材料進行評審,提出預選名單,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天,無異議后行文認定。
后續管理
每年認定智能工廠20家,數字化車間200個,備案數字化生產線2000條。已認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實施動態管理,定期開展評估驗收,每兩年組織一次復評。
復評程序
1、復評。市經信委組織專家對企業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應用實效從生產效率、產品質量、運營成本、用工情況、節能減排、推廣前景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核實和評價,提出復評意見,并在復評意見的基礎上決定評價結果。復評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2、公布。市經信委正式行文發布已認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復評結果。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合肥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稱號:
(一)未按規定參加復評的;
(二)復評結果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業自行要求撤銷的;
(四)所在企業被依法終止的;
(五)弄虛作假、違反相關規定或有其它違法行為的。
不受理。因第十二條第(一)、(二)、(三)項原因被撤銷合肥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稱號的,兩年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因第十二條第(五)項原因被撤銷合肥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稱號的,三年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
合肥市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年度復評中將有關情況報市經信委,由市經信委在復評文件中給予更名。
數字化車間和固定資產投資有什么區別
1、其實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是固定資產投資的一類,固定資產投資包括普通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新興產業項目以及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
2、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是固定資產投資補助中補貼比例較高的項目(智能化設備投資的12%);
3、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要先進行認定、然后入庫才能申請兌現,其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是先要入庫然后再進行兌現,所以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比其他固定資產項目多了一個步驟。
申報咨詢電話:13339105710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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